{{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 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發展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並藉學校教育善誘學生啟動學習動機與熱情,提升學習的渴望與創新的勇氣,讓每位學生皆能成為具備「學習自我決定、勇於探索新知、同儕攜手合作、共享智慧成果」等核心素養,並讓未來生活更美好的終身學習者。
三、本局為推動國小學生於假期間「自主學習」,將辦理「臺北市國小學生假期自主學習2.0-學習.我決定」說明會,裨益各校規劃並深化學生自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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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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