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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轉知教育局來函:為維護學生之消費權益及赴國外留遊學之安全,請家長留意。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文(三)字第1130071313A號函辦理。

二、近日媒體報導有關留遊學服務業者因倒閉,所辦理之夏令營活動為家長控訴無法追討退費事件,為保障學生之消費權益,學校應協助監督業者與學生所簽契約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維護學生赴海外留學或進行旅遊學習活動之安全。

三、請家長留意:

(一)針對學校在學生與留遊學服務業者簽訂留學及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留意該業者是否為經教育部契約查核合格業者及契約是否符合「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 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 得記載事項」之規定。

(二)家長可至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下稱萬花筒)網站(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首頁之 「海外【留學、遊學】安全與權益」點選「業者契約查 核結果」查詢合格業者,及「海外【留學、遊學】指 南」之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前述規定辦理。

(三)為維護學生赴國外留遊學之安全,教育部於萬花筒網站 發布電子報,歡迎學生及家長參閱各期電 子報內容,如於113年5月發布之「簽約前查詢契約查核 結果及早避免留遊學風險」,即為有關簽約前應注意事 項;113年7月發布之「修正留學應記載事項安全留學兼 顧個資保護」,係為傳達教育部於113年6月13日修正發 布「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 載事項第7點修正規定,請民眾留意與留遊學服務業者簽 約時應仔細閱讀簽約條款,並向對方詢問清楚個人資料 的使用和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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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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