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申請資格:
(一)本校畢業班在籍學生,且美勞成績五、六年級每學期 90 分以上。
(二)參加校內外比賽成績優異(一~六年級)。
(三)因美勞優異獲表現傑出學生市長獎者,不得重複領取此項獎學金。
獎學金金額:每名貳仟元,共 5 名學生。
申請方式:
(一)送件資料、送件內容須與美術(美勞、書法)相關之優良表現事蹟。填妥申請表格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附件 1~3),於規定時間內送交資料(獎狀等佐證資料以紙本或電子檔皆可,陳列請依公告之文件格式)至輔導室。
(二)審理時程
1.填妥申請表後,學生主動找六年級美勞任課老師簽名與推薦,並請級任導師填寫五、六年級美術成績欄位並簽名,逕送輔導室申請。
2.收件及決選,同表現傑出學生市長獎之辦理時程。
3.經審查合格之學生,由輔導室資料組造具印領清冊請領。
頒發方式:本獎學金於六年級畢業典禮時頒發。
收件時間:114年5月1日(四)8:00至114年5月7日(三)16:00,交件至輔導室資料組。
聯絡人:輔導室林老師 2797023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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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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