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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114-1課外社團開課相關事項(含上課地點&退費申請)

{{ $t('FEZ002') }} 學務處|

《上課日期》

114.9.1()開始上課~115/1/19()結束課程期中、期末考試前及當週仍正常上課,不停課

《上課地點》

詳見附件-社團上課場地一覽表。第一週上課前請先至學務處前小廣場集合,將由社團老師帶至上課地點。

《接送&請假》

  1. 請假專線:聯絡學務處2656-2971(恕不接受學生口頭請假)

  2. 放學接送:放學時,統一由社團老師帶隊至校門口(正門)放學,請家長注意時間,為了孩子安全,請務必準時來接。

《退費事項》

若家長繳費後要退選課程,請依以下流程辦理

()流程:(1.申請書 + 2.線上表單,兩者都要完成喔!)

1.下載並填填寫『退費申請表』(正反兩面,如附件)申請表簽名後交至學務處訓育組(可至學務處拿紙本退費申請表辦理)

2.掃描QR Code填寫線上表單,務必填寫正確,以利匯款業務

()退費標準:

  1. 開課前(9.01)退費:扣除行政費用(100)後,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收件後,承辦人員於9月底統一送至總務處進行退費

  2. 開課後至未逾上課總時()1/3 (114.10.17)而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費用(100)材料費後,退還所繳費用之2/3。收件後由承辦人員於10月底統一送件至總務處進行退費

 3.開課後超過上課總時()1/3 (114.10.18)未達2/3 (114.12.12)而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費用(100)材料費後退還所繳費用之1/3收件後由承辦人員於12月底統一    送件至總務處進行退費

 4.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數之2/3 (114.12.12)者,不予退費學習材料費已購置成品者,發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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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27|

{{ $t('FEZ005') }}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