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申請體育獎勵金作業說明如下:
(一)需要申請的家長與團隊,請於3/6(五)前請將資料備妥繳交給學務處體育組温老師。
(二)選手、教練及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須核章,核章後資料應併同申請表電子檔一併提供。
(三)戶籍證明:「選手」請檢附最近一年(自114年2月1日之後)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以利初審作業,未檢附者,不予以審查。
(四)賽事成績證明: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114年8月1日至 115年1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 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五)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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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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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25|
{{ $t('FEZ005') }}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