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115年2月24日雨揚字 第1150020018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體恤清寒家庭學子因家中 無多餘支付能力負擔配鏡費用,使得學子於視力不足下, 造成課業落後或是上課無法專心學習,特辦理旨揭補助計 畫。若有家庭無力負擔配鏡費用學子,可備妥申請資 料向該會提出申請。
三、旨揭補助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之案件收件日期至115年4 月30日止(以郵戳時間為準),申請條件注意事項:
(一)補助範圍以配戴「眼鏡」費用為主,不包括隱形眼鏡。
(二)請以學校為單位造冊協助申請,該會不接受個案自行申 請。
(三)補助以該會轉介至配合之大學眼鏡門市為優先,若無法至配合門市配鏡者,請致電該基金會告知審核小組原 因,以利後續審核進行。聯絡電話:02-2711-4888。
(四)符合之申請年齡為18歲以下,資格以高中職以下學生為 主。
四、針對申請所需文件,說明如下:
(一)個案個人申請表,一位個案需各寫一張,並請學校務必 填寫「單位意見或審核說明」一欄。
(二)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是一年內之有效戶籍謄本影本(記 事不可省略)。
(三)申請者之家庭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證明。
(四)補助金發放之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以個案姓名之匯 款帳户為主)。
(五)學校視力檢查表或個案自行至眼科診所、眼科醫療院所 視力檢測不良之相關診斷資料。
(六)基金會與大學光學集團合作護眼計畫配合門市之學生預 約單。(以合作配鏡門市為主,請先填寫預約單並與其 他資料一併送件至該會,若通過審核,將有專人與個案 聯繫預約配鏡時間等事宜)。
(七)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曁同意書(同意將案例故事化名放上官網分享及公開徵信)。
(八)申請者請親簽該會領據單送件申請。
(九)待配鏡完成取得發票後,請郵寄配鏡費用之發票正本至該會,待審核無誤後始得撥款,並請提供學子配鏡前、 後生活及學習狀況照片,以便往後主管機關審核備查之 需。 五、相關問題可洽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電話:02- 2711-4888)。
六、該基金會審核小組確認申請資料及身份資格後,會進行訪 查、評估,審核通過將酌情補助金額(非發票全額),送 件資料無論通過與否,皆不主動郵寄退件。
七、申請文件可至該該會官網「下載專區」下載最新【弱勢孩 童護眼計畫申請表】之申請附件資料(https://www.rswf.org/%E4%B8%8B%E8%BC%89%E5%B0%88%E5%8D%80)。
八、檢附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文件資料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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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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