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轉知臺北市政府最新修正發布之 「臺北市政府網路管理規範」第 14 點及第 15 點 修正案(自即日起生效)。
因應近年資通安全威脅增加、無線網路技術發展及資安法規要求,市府本次特別針對機關、學校**「自行架設無線網路設備」**之管理及資安防護機制進行條文修訂 。為配合市府資安政策並確保校園網路安全,請行政同仁及網管人員配合遵循 。
若本校各處室因業務或教學需要,有自行架設(或計劃架設)任何無線網路設備之需求,請務必先向資訊組提出,並須依本規範第 14 點提報檢核表送審 ;如需要架設之處室,屆時亦請配合資訊組進行每年度之資安檢核 ,以符合資安管理要求 。
詳細修正總說明與修正對照表,請參閱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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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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