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林淑娟
{{ $t('FEZ002') }} 教務處|
115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表件
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
應於115年10月1日(四)至115年10月31日(六)前 完成線上註冊與申請,
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並於115年11月2日(一)下午4時前,
將「申請表」、「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
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備註:
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方式可參閱:
※「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網」,網址:https://teecid.tp.edu.tw/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tpnee.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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